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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劾侯览 东汉 · 杨秉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五十一
臣案国旧典,宦竖之官,本在给使省闼,可昏守夜,而今猥受过宠,执政操权。
阿谀取容者,则因公褒举,以报私惠;
有忤逆于心者,必求事中伤,肆其凶忿。
法王公,富拟国家,饮食极肴膳,仆妾盈纨素,虽季氏专鲁,穰侯擅秦,何以尚兹!
中常侍侯览弟参,贪残元恶,自取祸灭,固知衅重,必有自凝之意,臣愚以为不宜复见亲近。
懿公邴歜之父,夺阎职之妻,而使二人参乘,卒有竹中之难,《春秋》书之,以为至戒。
盖郑詹来而国乱,四佞放而众服。
以此观之,容可近乎?
宜急屏斥,投畀有虎。
若斯之人,非恩所寡,请免官送归本郡(《后汉·杨震传》)
风俗通义佚文卷:氏姓下 其九 东汉 · 应劭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四十
懿氏,齐懿公之后(《通志·氏族略》)
王从一教授 宋 · 叶梦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一八一、《石林居士建康集》卷八
某启:咫尺,久不闻问,近张漕归,云数相见,动静颇详,差以自慰。
专介忽枉手字,并三文编,仰佩厚意,感激无喻。
秋高,喜承迩日尊履佳健。
盛文典雅,固所钦味。
校正《太白集》,尤见诵阅精审每如此。
《春秋义》,多事,读尚未能终篇。
所论桓公无王一事,自三家失其传,其说皆谬悠无当。
后之学者欲求于绝学之后,而自信其臆决,固未易轻措辞也。
惟深于经旨者以类考之,或庶几焉。
早岁闻先达道刘仲原父之言,似差近而不尽,不知曾见之否?
其云:诸侯即位,三年丧毕,然后朝王而受命。
桓之元年、二年犹在丧,未知其果不朝也,则以常法书王以俟之;
至三年丧毕而不朝,则不朝矣,然后没王而绝焉。
此考于礼为是也。
乃十年有王为三不朝之节,以存公或可矣;
而十八年不当其节,遂不为之说,则不可通。
意者无王犹没公也,鲁没公不书,或讳或贬。
此论弑君之贼,其罪不专在朝与不朝,《春秋》立法亦不专在桓,弑君不讨,虽周王亦与有责焉。
何以知其然?
庄书王来锡公命,与僖以妾为母,书王来归含赗,及会葬王,皆去「天」,是不独以责桓与僖可见矣。
弑君而不讨,其过有大于不朝。
而锡命成人之妾以为母者,则去「天」不足言也,其为王者废矣,是以并王而没之欤。
此为周王与桓言也。
然王者,天下之主也;
十者,数之一周也。
天下之王,若因桓而遂使数一周不得见,则过是,天下皆无王矣,可乎?
《坤》之上六曰:「为其嫌于无阳也,故称龙焉」。
则于数之周一见王,亦嫌于无王者也。
至十八年而有王,所以正王也。
前之没王,所以治王与桓也;
若末遂没之,则后世凡弑君者皆可以王分恶而终不见诛于《春秋》矣,亦可乎?
故复挈王而示之曰:王虽不王,弑君者不可以不治,所以示天下而垂来世,此不为周王与桓言也。
何休亦微知之,而不能竟。
或曰:桓既弑君矣,自不得其有位,何用以在丧常法待之乎?
此其言是也,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。
凡《春秋》虽立一王大法,而其文必因于史。
盖当时凡弑君,而能朝王,或诸侯与会者,皆免讨。
卫州吁弑君,石厚问定君于石碏曰:「王觐为可」。
此朝而得免者也。
曹负刍弑,诸侯讨,公子喜时为之请曰:「若有罪,则列诸会矣」。
此会而获免者也。
凡此皆周之末造,而史之文,《春秋》不得而易焉。
故《春秋》凡弑君之贼,惟陈佗、卫州吁、齐无知因国人与诸侯之讨而得正其贼之名,其馀凡不讨而成其君,如齐商人、曹负刍、蔡般者,《春秋》皆不易也。
以为彼既君之矣,其恶不待贬绝而自见,吾何加焉?
姑从其文于末造之中,而正以义,则何伤于一王之大法乎?
窃以是为经之旨。
老懒多废志,又适书沓至,酬酢不暇,以长者好学之笃,不觉发此云云,亦哀斯道之将坠也。
不识以为何如?
有所商榷,却冀一谕。
渐凉,万万珍爱。
不宣。
晏子家施不及国 南宋 · 姚勉
 出处:全宋文卷八一三八、《雪坡舍人集》卷三九
昔齐陈氏以施得民,将有其国,晏子齐景公曰:「惟礼可以已之。
在礼,家施不及国」。
公莫能用,陈遂有齐。
后世人皆晏子惜也,愚独谓不然。
夫天下之患当救之于未萌,不当救之于其萌。
患未萌也,救之易;
其萌也,虽欲救之,难矣。
鲁昭公之三年齐景公即位之九年也,晏子叔向语也,患陈氏之施矣,而昭公之十年,陈鲍逐栾高而分其室。
晏子既不能相齐君以遏其渐,方且劝之以逊邑,戒之以蕴利,而复语之曰可以滋长,陈子于是致邑于公,分无禄者以邑,周贫弱孤寡者以
且举「陈锡哉周」之诗以明能施之义,陈氏之施盖大于此,晏子教之也。
教之以可以滋长之术,是教之以取齐国之术也。
教陈氏以取国之术而复教齐侯以制之,无异诲之窃而导之捕也,晏子得为齐忠臣乎?
夫以小惠求民心,乱臣贼子之巧于取国者类能也。
宋鲍以贷饥,齐商人骤施以聚士,鲁意如食隐民以为之徒,其智盖相祖也。
陈氏而不为、不为商人、不为意如则已,茍有志焉,固不待教而能也,而况有教之者哉!
是宜其闻可以滋长之言,而即诵「陈锡哉周」之诗也。
可以滋长,此何言乎?
教之于其先,安能已之于其后乎?
晏子教齐侯以礼之时,去教陈子以施之时才十五六年耳,而陈氏之势如此,非晏子教之,谁至是哉!
假而齐侯之亟从晏子之言,亟止陈氏之施,齐失民矣,又安能禦民归陈氏哉,是驱之也。
教齐侯以已之之术,不如勿教陈氏以滋长之术。
长且滋之,又焉得而已之?
斯言也,特借以盖其非耳。
譬之水焉,滥觞之流既开,迄至排山倒海之势,则虽有堤防,亦无所用。
然则终不可救乎?
曰可。
鲁定公之时,三家张矣,一旦孔子行相之事,堕郈堕费如振槁木。
至女乐馈,孔子行,而成卒不果堕。
尊君卑臣,强公室,弱私家,圣人盖自有道也。
使孔子在齐,则陈氏不难制矣。
齐景公欲用孔子晏子谮之,孔子去齐,齐安能制陈氏哉?